2014年国际单证员的考试在6月21日,距离考试的时间也不多了,在这段时间内,考生可采用题海战术,历年真题和模拟题是不错的选择,在做历年真题的时候,也要学会分析和总结,而对于案例分析题,是考生的一个难点,唯学网小编整理了国际单证员案例分析解析,供考生参考。
案例分析题
1.我出口公司与某马来西亚客商签订出口大豆合同一份,马来西亚进口商按时开来信用证,来证规定分三次装运,具体条款分别为:九月装运100公吨大豆;十月装运200公吨;十一月份装运300公吨,目的港均为马来西亚槟城。 我公司于九月、十月份按规定如数装运,并顺利收到货款。十一月份,考虑到货量大,货源分散,经与船公司协商同意,由太阳神号轮于十一月十日在南京装运150公吨,十一月十五日该船开到宁波后,又装运150公吨,提单日期分别为:十一月十日和十一月十五日,并分别由南京和宁波船公司出具两份提单。当我公司持单据到银行要求付款时,遭到开证行的拒付,理由是我方分批装运了。请问,开证行的拒付是否合理? 为什么?
分析:银行的拒付是无理的。我方的300公吨大豆是装在同一条船上,只是装运港不同,装运时间不同。运往同一目的港的货物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分别被装上同一船只,是不属于分批装运的。根据《UCP600》第31条的规定:“表明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只要显示相同目的地,将不视为部分发运,即使运输单据商标明的发运日期不同或装卸港、接管地或发送地点不同。”由此可见,本案中我方的做法不属于分批,银行的拒付是无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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