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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基础理论考点:托收

单证员基础理论考点: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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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 14:48

单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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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往经验,2016年单证员考试在年后就要开始报名了。因为单证员考试科目比较少,如果大家想通过考试,那最好把单证员书本知识好好看一下。看完书本知识后就需要提取重点知识记忆。为方便考生背诵知识,下面为大家介绍单证员基础理论考点:托收。

一、托收的含义

托收(Collection)是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托收方式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所以,又叫银行托收。

银行托收的基本做法是:由出口人根据发票金额开出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往来银行(代理行)代向进口人收取货款。

二、托收的当事人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主要有:

1. 委托人(Principal)。它是指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客户,通常是出口人。

2. 托收银行(Remitting Bank)。它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

3. 代收银行(Collecting Bank)。它是指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进口地银行。代收银行通常是托收银行的国外分行或代理行。

4. 付款人(Payer)。它通常是指买卖合同的进口人。

在托收业务中,有时还可能涉及到另外两个当事人:一是指示行(Presenting Bank),是指向付款人作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提示银行可以是代收银行委托与付款人有往来帐户关系的银行,也可以由代收银行自己兼任提示银行。二是需要时的代理(Customer’s Representative in Case-of-need),即委托人指定的在付款地代为照料货物存仓、转售、运回等事宜的代理人

托收可根据所使用的汇票的不同,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收取大多采用跟单托收。在跟单托收情况下,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1. 付款交单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是指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发货后,取得装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并在托收委托书中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后,才能把装运单据交给进口人。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

2. 承兑交单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写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承兑之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也就是说,出口人已交出了物权凭证,其收款的保障依赖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与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因此,出口人对接受这种方式,一般采用很慎重的态度。

以上是对单证员基础知识托收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单证员考试的信息请密切关注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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