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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考试大纲:《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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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心理学知识与应用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心理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人群关系理论、现代激励理论、劳动者心理与群体心理和个性心理差异等知识在物业管理中应用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梅奥的人群关系理论;现代激励理论中的需要理论(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麦克莱兰的需要理论、ERG理论)、期望理论、公平理论的基本内容;群体,群体决策;个体心理特征。

熟悉:劳动者的心理健康;个体心理差异,人的气质、性格以及能力,影响性格发展的因素,影响能力发展的因素。

了解:梅奥与霍桑实验,梅奥的人群关系理论的意义与局限性;强化理论、目标设置理论;群体内聚力;人的性格和人的能力,性格与能力、气质的关系。

第四章 公共关系知识与应用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公共关系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公共关系的要素、职能,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的区别与联系,人际关系的功能影响人际关系的主要因素,建立、发展和维持人际关系的原则和方法等知识在物业管理中应用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公共关系的基本要素(其主体、客体和手段)。熟悉:公共关系的职能,人际关系的功能,影响人际吸引的主要因素’影响人际交往的主要因素,建立、发展和维持人际关系的原则和方法。

了解:如何对公众进行划分,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第五章 行政管理学知识与应用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行政管理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行政管理主客体及活动原则、行政职能的内容、行政管理组织和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及其实现、物业管理中行政管理主要工作内容等知识在物业管理中应用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行政管理的内容,行政管理主客体,行政职能,行政管理组织,工商行政管理的内容,工商行政管理的主客体,物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

熟悉:行政管理的特点,行政管理主客体的活动原则,行政职能的内容,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及其权限,物业管理中行政管理的工作内容,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工作内容,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

了解:行政管理组织的结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工商行政管理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物业管理企业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第六章 法律知识与应用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及效力、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物权法、法律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责任、服务合同等知识在物业管理中应用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法人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和法律后果,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诉讼时效,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法律事实。

熟悉:合同法基本知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的性质及权能,相邻关系,善意取得的条件,担保物权的作用和性质,抵押权的效力和实现,留置权产生的条件,物业所有权的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制度,物业服务合同。

了解:法的特征,法的分类,法的制定,法律渊源,法的实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承诺的有效要件,抗辩权,要约,要约邀请。

(三)要点说明

1.法的特征

2.法的分类

3.法的制定

4.法的实施

5.民法的调整对象

6.民法的基本原则

7.民事法律关系

8.民事主体

9.民事法律行为

10.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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