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唯学网 » 药师资格 » 药师资格政策法规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来源:唯学网•教育培训(www.vixue.com)  【唯学网 • 中国教育电子商务平台】 加入收藏

国家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制。即第一年考试为通过的学科,保留至第二年通过。考生只要两年通过考试,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具体如下:

执业药师考试成绩两年滚动制:

执业药师考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特殊规定:

考生若想一次性获得执业药师考试资格证书。必须一次通过上机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全国通过就可获得国家执业药师合格证书。

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友情提醒:唯学网执业药师频道,提供最新、最快、最准确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国内中西医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信息。

0% (0)
0% (10)
已有条评论
新闻浏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