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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办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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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名义编写、印刷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使用的复习资料、辅导材料、习题集、模拟题等。

未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翻印、出版医师资格考试的试题、试卷和标准答案。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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