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次通过可申请质量工程师执业从业资格。一年通不过,另年成绩作废,需继续参加考试。具体介绍如下:
质量工程师考试简介: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2、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二)报考中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一般在考生当地公布成绩1个月后发放,具体时间视各地情况而略有不同。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到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
友情提醒:唯学网质量工程师频道提供国内质量工程师执业人员考试资格报考信息。第一时间发布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动态、报名条件及质量工程师考试资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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