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关于股票的内容,是历年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因为股票市场一直以来波澜起伏,影响了中国大多数的人群。唯学网小编提醒,本章节虽然考察的内容不多,但是考生不能只是局限在考试书本教材方向进行了解,要多从各种股票市场建立、发展和延伸,历次的情况表现和哪些政策影响了中国的股市,国外市场对于中国股市有些怎样的了解等情况进行复习。因为证券市场对于时事方面的把握要求比较高,希望考生认真复习,争取顺利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第一节 股票的特征与类型
一、股票概述
(一)股票的定义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取股息和红利的凭证;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载明的事项主要有: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股票的性质
1.股票是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财产价值和财产权利的统一表现形式。
2.股票是要式证券 股票应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有关内容,如果缺少规定的要件,股票就无法律效力。
3.股票是证权证券 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权利的载体,权利是已经存在的。
4.股票是资本证券
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资本份额的证券化,属于资本证券。但是,股票又不是一种现实的资本,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措的资金,是公司用于营运的真实资本。股票独立于真实资本之外,在股票市场上进行着独立的价值运动,是一种虚拟资本。
5.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
股票不属于物权证券,也不属于债权证券,而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物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对公司的财产有直接支配处理权的证券。债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为公司债权人的证券。股东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包括资产交易权、重大决策权、选举管理者权等。股东虽然是公司财产的所有人,享有种种权利,但对于公司的财产不能直接支配处理。
(三)股票的特征
股票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1.收益性
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征。股票的收益来源可分成两类:一是来自于股份公司领取的股息和分享的公司红利。股息红利的多少取决于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二是来自于股票流通。出售股票时的差价收益,也称为资本利得。
2.风险性
股票的风险性与收益性是并存的。
3.流动性
4.永久性
永久性是指股票所载有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股票的有效期与股份公司的存续期间是并存的关系。股票代表着股东的永久性投资,当然股票持有者可以出售股票而转让其股东身份,而对于股份公司来说,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到的资金,在公司存续期间是一笔稳定的自有资本。
5.参与性
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持有股票数额的多少。
二、股票的类型
(一)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股票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1.普通股票 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股票。普通股票的股利完全随公司盈利的高低而变化,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之后。与优先股相比,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也是风险较大的股票。
2.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固定的,其持有者的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
(二)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
股票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
1.记名股票
所谓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记名股票有如下特点:
(1)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
(2)认购股票的款项不一定一次缴足。
(3)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
(4)便于挂失,相对安全: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2.不记名股票 所谓不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不记名股票也称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的差别是在股票的记载方式上。我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是:股份有限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不记名股票有如下特点:
(1)股东权利归属股票的持有人。
(2)认购股票时要求缴足股款。
(3)转让相对简便。
(4)安全性较差。
(三)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股票按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可以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1.有面额股票 所谓有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这一记载的金额也称为票面金额、票面价值或股票面值。股票票面金额的计算方法是用资本总额除以股份数求得。另外,同次发行的面额股票其每股票面金额是等同的。票面金额一般是以国家的主币为单位。大多数国家的股票都是有面额股票。
有面额股票具有如下特点:
(1)可以明确表示每一股所代表的股权比例。
(2)为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和票面金额相等,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这样,有面额股票的票面金额就成为发行价格的最低界限。
2.无面额股票 所谓无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股票。无面额股票也称为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无面额股票的价值随股份公司资产的增减而相应增减。20世纪早期,美国纽约州最先通过法律,允许发行无面额股票,但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中国)的公司法规定不允许发行这种股票。
无面额股票有如下特点:
(1)发行或转让价格较灵活。
(2)便于股票分割。
唯学网是一个大型的教育考试培训平台,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唯学网职业资格栏目证券从业资格培训频道,小编希望考生在选择专业的时候要关注到证券从业资格行业领域的现状,以及对口选择与自己能力符合的专业。小编在此预祝每一位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