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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考试讲义精选:海关行政处罚制度

报关员考试讲义精选:海关行政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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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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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学小编应广大考生的需求,特整理了报关员考试讲义精选内容,望准备参加报关员考试的考生能够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根据唯学小编整理的关于海关行政处罚制度重点内容,进行查缺补漏,小编在这里预祝每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13年报关员考试。

一、海关行政处罚概述

(一)海关行政处罚的含义

海关行政处罚是指海关根据法律授予的行政处罚权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海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二)海关行政处罚的性质

海关行政处罚作为一种行政制裁行为,通过对违反海关法的当事人财产、资格或声誉予以一定的剥夺或者限制,以达到规范进出境监管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海关行政处罚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海关法律、行政法规,并需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为前提,因此不能把海关行政处罚和海关行政强制措施相混淆。同时,对于应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违反海关法的行为也不能以罚代刑,即不能用海关行政处罚代替刑事惩罚。

(三)海关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公正、公开原则

(1)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海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同其违反海关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相当;对有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的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其违法行为发生的环境条件、危害程度基本相同,受到的处罚也应基本相同。

(2)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有关海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应当公布;海关执法人员应当公开执法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海关行政处罚的依据、证据、理由等应当向当事人公开。

2.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包括海关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法定的,海关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海关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是法定的等。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海关行政处罚的功能不只是单纯的处罚和惩戒,而是通过制裁手段,使违法者改正违法行为,形成守法自律意识,因此海关行政处罚的过程包含着教育的内容。

4.救济原则

按照现代行政法治的要求,“有处罚即有救济”。也就是说,行为人受到处罚,同时应具有救济手段。海关行政处罚中的救济手段包括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二、海关行政处罚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海关行政处罚的范围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仅适用于应受海关行政处罚行为的处理。应受海关处罚行为包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走私情节严重的(主要以走私物的品种、数量和逃税额为标准),构成走私罪。认定和惩罚走私罪(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司法机关的职能,不在海关行政处罚范围内;而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以及涉嫌走私罪但人民检察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犯罪但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由海关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

(1)走私行为

①走私行为的含义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并有《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所列行为包括:

A.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B.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c.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D.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伪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等方式,致使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脱离监管的;

E.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出区外的;

F.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走私行为在客观上首先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次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这是构成走私行为必不可少的两个前提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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