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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星: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五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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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委员王兆星总结了金融机构“大而不倒”所造成的五大危害。王兆星称,“大而不倒”问题是由系统重要性的存在引发的。他认为"大而不倒"意味着,一家金融机构具有的系统重要性,决定了如任其倒闭将引发严重的系统性危机,因此政府必将选择救助而不是任其倒闭。

王兆星认为,金融机构“大而不倒”所造成的危害不轻。首先,“大而不倒”会产生道德风险鼓励投机与冒险,会严重威胁到金融安全。在一个没有对风险形成有效约束的治理框架中,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高杠杆、高风险经营成为一种普遍的市场现象,加速了系统性风险的积累。其次,金融机构“大而不倒”会提高外部监管与政府干预的难度和成本,监管容忍助长了系统性风险的积累。因为一般而言,大型金融机构往往同时具有业务结构复杂、透明度低、关联程度高等多重系统重要性特点,经营范围跨市场、跨国境,与少受监管或不受监管的影子银行体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次,金融机构“大而不倒”会破坏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弱化金融市场的约束功能和运行效率。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借助隐性政府担保可以获得大量低成本资金,掩盖了部分大型机构存在的管理僵化、效率低下等问题,使优胜劣汰的市场退出机制无法发挥作用。此外,金融机构“大而不倒”还会演化为“大到不能救”,银行危机升级为主权债务危机。例如,欧盟银行业的资产总规模已达到该区域GDP的3.5倍,其中前8家最大银行的资产规模均已超过本国的GDP。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国家的大型银行一旦出现危机,必然将整个政府和国民经济拖下水。最后,王兆星表示,金融机构“大而不倒”还是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

针对如何解决金融机构“大而不倒”问题,王兆星给出了四条改革方向和路径有。一是,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区别监管;二是提升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抵御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能力;三是增强监管强度和有效性,预防系统性风险的形成;四是加快建立有效的恢复和处置机制,同时通过外部监管形成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冒险行为更为有效的约束干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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