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点出了金融领域的六大风险。这六大金融风险分别是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产能过剩行业债务风险、商业银行表外理财、同业业务和票据业务风险、准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风险、国际经济金融风险对中国的溢出效应以及金融信息安全风险。这六大金融风险的具体表现如下所示:
一是,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截至今年6月底止,平台贷款余额为9.7万亿元人民币,在当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减缓的情况下偿债压力较大。
二是,产能过剩行业债务风险。去年以来,中国产能过剩问题凸显,一些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上升。
三是,商业银行表外理财、同业业务和票据业务风险。这些业务资金来源和信用支撑主要依靠银行,有些投向了属於限制类的地方融资平台、「两高一剩」和房地产等行业。
四是,准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民间借贷等缺乏有效监管,一些机构违规经营现象突出。
五是,国际经济金融风险对中国的溢出效应。主要发达经济体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对我国短期资本流入的风险上升,未来退出量化宽松政策可能导致中国金融市场短期较大波动。
六是,金融信息安全风险。现代金融业务高度依赖信息技术,经济金融数据系统、金融交易网络、支付结算体系的复杂程度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信息安全隐患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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