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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可以从事法制审核吗

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可以从事法制审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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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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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可以从事法制审核吗?回答是肯定的,可以!为什么?听我细细说来。012017年,《行政处罚法》修订时,增加了一个新的条款:“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简单地说,就是给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增加了一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同时规定,从事审核的人员,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21年,《行政处罚法》再次修订,将“行政处罚决定审核”修改为“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增加了法制二字,但是,从事审核的人员,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这个规定未变。自2017年《行政处罚法》修订后,在广大行政机关形成一个概念:从事审核的人员,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然而,法制审核员一定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吗?02在回答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两个“法制审核”,一个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个是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其中,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未要求审核人员,必须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只要“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关键是,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是不是一定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答案也是否定的。并未要求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无论是2017年,还是2021年的修订,其要求一致: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就是说,处罚法只规定“初次”从事审核的人员,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行政机关中从事相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不受影响。这就是常说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03处罚法“初次”的规定,源于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该意见强调:坚持积极稳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此也作了说明,原文(节选)如下: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规定对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要做到稳妥有序进行,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根据有关改革方案,在有关法律的修改施行以后,初次从事相关工作的公务员,应当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行政机关中从事相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不受影响。04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一般以2017年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施行为准,即2018年前,已经在法律职业岗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视为老人,之后为新进人员。什么样的情况,属于已经在行政机关中从事相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一般以2018年之前已经取得执法证为准。当然,什么情况下属于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什么情况下属于已经从事相关工作,并无明确条文规定。各地、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中央政策和立法精神,做好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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