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是为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人员组织的国家统一资格考试。其主要宗旨是通过科学化和法制化的司法考试选拔,最终实现职业法律者的精英化。那么国家司法考试还有哪些更加具体详细的内容呢?下面唯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国家司法考试:
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新修正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规定,颁布了《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自2002年起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样司法考试就成为完全取替过去所实行的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律师资格考试的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形式,也就是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律师资格考试制度的三合一制度——统一司法考试制度。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于通过科学化和法制化的司法考试作为实现职业法律者选拔的统一化和精英化的主要途径,而最终的宗旨是实现职业法律者的精英化。
从2002年起,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考试由司法部具体负责实施,首次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4份试卷,每份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其测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采用闭卷的方式,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公布。
唯学网是国内最具价值的教育培训与互动学习平台,致力于为考生提供第一手的教育资讯与院校教学服务,因此考生如若获知其他关于更多国家司法考试的所有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唯学网。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