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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卷一:多项选择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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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

A. 某私营企业职工张某与某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因工伤认定结论而发生的争议

B. 进城务工的农民黄某与其雇主某个体户之间因支付工资报酬发生的争议

C. 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王某与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的争议

D.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李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的争议

参考答案:A,C,D 系统解析:本题考查劳动争议的范围。考生必须明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要从两个方面来判断:劳动争议的主体和劳动争议的内容。从劳动争议的主体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因此, 劳动争议的主体一定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选项B正确。选项A、C、D均不是劳动关系。从劳动争议的内容来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 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 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选项8中因“支付工资报酬”而发生的纠纷也符合这一要求。请考生务必注意: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也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单纯”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不适用。

57 《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El中有灰。因验夫El中,果无灰,以此鞫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A. 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B. 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C. 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D. 张举在这个案件中对事实的判断体现了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据状断之”的要求

参考答案:A,B,C 系统解析:ABC。在本事例中,猪根本就不是什么证据;至于张举此人是否一般用猪作为“侦查实验”材料,更不可考。故选项A错误。刑讯制度是古代法制中很普遍的现象,中国古代一直存在,故选项B错误。唐律规定,在拷讯之前,必须先审核口供的真实性,然后反复查验证据。证据确凿,仍狡辩否认的,经过主审官和参审官共同决定,可以使用刑讯。本案中,死者之妻拒不认罪,应当对其使用刑讯,故选项C错误。唐律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拒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应当选ABC。

58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可以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B.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或者辞职

C. 如果香港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调查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决定弹劾行政长官

D. 如果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而该条款的解释又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该法院应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

参考答案:A,B,C,D 系统解析: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在全国人大,故A项错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或者解散立法会,而不是蘸职,故B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辞职韵条件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嗵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或者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立法会只能提出对行政长官的弹劾案,决定权在中央政府,故c项错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有关条款,须由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提出,而非任何法院,故D项错误。

59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A. 《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B. 《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 《北周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

D. 《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参考答案:A,B,D 系统解析:ABD。《北齐律》共l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故选项A正确。魏明帝时制定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即对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故选项B正确。《北齐律》将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规定为“重罪十条”,并置于律首,并明文规定:。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故选项C错误。“官当”是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权制度,它正式规定在《北魏律》和南朝《陈律》,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应当选ABD。

60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意大利乙公司(卖方)签订的船舶主机供应合同中使用了DAT贸易术语。已知中国和意大利均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下列何种说法符合公约和贸易术语的要求?

A. 由于公约不适用于船舶的买卖,故甲乙双方之间的纠纷不能援引公约解决

B. 由于双方已经约定了DAT贸易术语,则本合同不适用公约

C. 本交易中的进口手续由甲公司负责办理

D. 货物运到后卖方负责将货物卸下并交给买方时风险转移

参考答案:C,D 系统解析:本题中涉及的不是船舶买卖,而是船用设备的买卖,公约可以适用,故A 项错误;贸易术语只涉及买卖双方交货环节的权利义务,不涉及合同是否成立、违约救济等问题,故贸易术语未规定的内容仍然有公约适用的余地,故B 项错误;贸易术语中仅DDP是卖方办理进口手续,其他均由买方负责,故DAT下进口手续由买方甲公司负责办理,C项正确;DAT下风险在运输终端交给买方才转移,且卖方负责卸货。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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