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票据法律制度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票据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票据法的基本制度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依据票据法律知识解决经济生活中票据使用常见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的内容
(1)票据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2)票据基础关系的种类。
(3)票据行为的特征。
(4)票据权利的种类。
(5)票据权利的取得、消灭和转让。
(6)票据抗辩的种类。
(7)票据抗辩的限制及其例外。
(8)汇票的出票的规则
(9)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条件和规则。
(10)支票的必要记载事项。
2.熟悉的内容
(1)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2)票据伪造、变造的相应责任。
(3)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
(4)汇票背书、承兑、付款的规则。
(5)本票的必要记载事项和付款期限。
(6)支票签发的禁止性规则。
(7)支票付款的规则。
3.了解的内容
(1)票据的特征。
(2)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原则。
(3)汇票保证的规则。
第十章拍卖法律制度
(一)考试的目的
通过对拍卖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拍卖当事人、拍卖标的、拍卖程序以及拍卖效力、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的拍卖法律知识解决拍卖交易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的内容
(1)根据《拍卖法》及相关规定,判断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是否合法。
(2)拍卖基本程序。
2.熟悉的内容
(1)拍卖票的范围。
(2)拍卖抵税财物的特别规定。
3.了解的内容
(1)拍卖的特征和种类。
(2)拍卖企业的设立条件。
(3)委托人、拍卖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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