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经常会遇到的一种情况,就是个别业主(住户)以种种理由拒交维修费用,这在物业管理中一直都是一个大难题。海连大厦连云阁就曾发生这么一起业主不交物业费的事件,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该事件,以供大家查看了解。
于2015年7月份,海连大厦连云阁有位业主要求维修班为他装一部电话分机,装好后维修人员按管理处规定的标准收费60元。而这位业主很是不高兴,拒不交纳,随即将维修工投诉到管理处。
维修班长小张接报后,马上通过电话与业主预约,在征得业主同意后登门拜访。小张从维修工的文明用语、维修质量、工完场清、工作态度等方面逐项调查,而这位业主对此均表示很满意。小张见状就很有礼貌地话头一转,跟业主说明维修收费的有关规定,不料想该业主听后竟吃惊的问到:“我们每月都按期交纳管理费,怎么还要另外收取费用呢?”
小张耐心向他解释:《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管理费不含对住户室内部分的维修费,凡住户室内所需维修及发生的费用,均由住户自已承担,为此称有偿服务。这位业主听完后深表歉意的说:“我对这些条例规定了解的不清楚,所以对你们收取的维修费产生了误解,实在不应该。”当天该业主就把所欠的维修费交到了管理处。
点评
常言到:不知者不怪。遇到此类问题,我们首先要摸清业主的真实意图,不要急着下结论,使问题尖锐化。可以说几乎大部分情况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了解或一知半解所致,这就要求我们要做好物业管理思想和观念的灌输及培养工作,把宣传工作做到前面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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