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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专项背诵——民法

司法考试专项背诵——民法

唯学网 • 教育培训

2015-8-11 15:27

司法考试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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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中民法的考点涉及到的也是比较多的,为了帮助大家的复习,唯学小编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了一些民法中常考的知识点——不当得利的介绍,希望这部分知识点能帮助大家加深对司法考试中民法的理解。不当得利介绍具体如下: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既可以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发生,如基于合同而占有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合同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依据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权便成为不当得利;也可以基于自然事实而发生,如邻家池塘的鱼跳入己家池塘,这也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事件。

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不当得利成立后,即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益人应向受损人偿还其无合法根据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制度的宗旨是运用衡平观念来纠正这种不正当、不合理的财产损益变动。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这是我国民法确立不当得利制度、民事审判机关解决不当得利问题的基本依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司法考试中关于民法中不当得利的一些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知识请密切关注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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