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唯学网 » 酒店餐饮 » 酒店餐饮教育新闻 »

北京工商局公布餐饮行业霸王条款引餐饮行业协会指责

北京工商局公布餐饮行业霸王条款引餐饮行业协会指责

唯学网 • 教育培训

2013-12-19 10:03

餐饮

唯学网 • 中国教育电子商务平台

加入收藏

日前,针对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餐饮行业6种霸王条款,中国烹饪协会发公开信指责其“认定缺乏依据”并要求其致歉,对此,北京市工商局随后回应称职责所在,并逐条反驳对方的公开信。针对双方的争论,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发言支持北京市工商局,法律界人士也认为鉴于餐饮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不等于拥有绝对的公平交易,需要工商部门进行格式合同监管。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餐饮行业6种霸王条款分别是,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限包间最低消费;减少订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丢物责任自负;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北京市工商局认为,公布餐饮行业霸王条款,有充分的法律和现实依据,建立在保护餐饮企业与消费者双方合法权益公平基础上,也尊重了餐饮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发言支持,表示,餐饮企业应该积极响应工商部门的声明,转变经营理念,回归到餐饮企业的服务本源,依靠合法有序的经营来赚取利益。

对此,中国烹饪协会专职副会长边疆认为,对于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在少数餐饮企业中确实存在,表示餐饮行业欢迎正常监管,倡议行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同时他也认为,餐饮业作为开放、充分竞争的行业,与铁路运输、电力、石油等垄断行业不同,消费者完全可以用脚投票,希望工商部门在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能够为餐饮企业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

对于餐饮行业6种霸王条款引发的北京市工商局与餐饮行业协会之间的这场争议,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维律师表示,尽管餐饮市场已经是一个高度自由竞争的市场,但餐饮企业处于相对强势,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两者之间不等于拥有绝对的公平交易,这就需要工商部门进行格式合同监管,纠正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他也认为,作为同业社会组织,代表本行业全体企业的利益是行业协会的本分,但是“护短”绝不符合行业发展的长远利益。

如需获得更多酒店行业相关资讯,如酒店员工管理、酒店厨房管理、酒店财务管理等,敬请密切关注唯学网行业培训栏目酒店餐饮培训频道,小编会在第一时间作出相关报道!

0% (0)
0% (10)
已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