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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3年北京餐饮行业十大新政

盘点2013年北京餐饮行业十大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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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 10:09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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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餐饮行业整体进入微利时代,在此严峻环境下,无论是餐饮企业还是政府方面都积极筹措以确保顺利度过餐饮行业的低谷期。餐饮企业方面采用转型,或进军电商等手段走出低谷。政府方面针对餐饮行业出台了十项新政,本文唯学小编就为大家盘点2013年北京餐饮行业十大新政。

2013年餐饮行业十大新政第一条:餐饮业刷卡手续费下调

2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全面执行。《通知》维持了现行刷卡手续费行业差别化定价,行业主要分成餐饮娱乐类、一般类、民生类以及公益类四大类,总体下调幅度在23%-24%,其中,餐饮娱乐类整体费率由原来的2%下调到1.25%,降幅高达37.5%。

2013年餐饮行业十大新政第二条:新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4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最大特点是实施分类许可,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到餐饮三个环节,共分为19类,分类进行许可,并根据不同经营业态设定不同的准入标准。此外,新条例中有14条谈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违规的惩处力度。仅在行政处罚部分,就有13项是吊销行政许可和停业整顿,被吊销行政许可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五年内不允许进入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条例还明确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增加公众知晓率。

2013年餐饮行业十大新政第三条:小吃店不得小于30平方米

4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小吃店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小型餐馆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

2013年餐饮行业十大新政第四条:餐企定“家规”须备案

4月1日起,《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开始实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问题的,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企业弄虚作假的,除注销备案外,将向社会通报弄虚作假行为,并将企业的不良不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2013年餐饮行业十大新政第五条:夜市餐饮禁售生食水产

4月1日起,《北京市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办法中规定,夜市餐饮服务参与者禁止从事凉菜等生产经营活动。

2013年餐饮行业十大新政第六条:餐具消毒按风险定监督频次

4月1日起, 《北京市餐饮具清洗消毒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办法规定,本市对餐饮具清洗消毒企业实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按照风险等级确定监督频次。

2013年餐饮行业十大新政第七条:食品安全违法餐厅将“示众”

4月1日,《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惩戒现场公示工作规程》开始试行。监管部门将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连续12个月内受到两次以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或者连续12个月内已受到一次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的,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有死亡病例等严重后果的餐饮企业进行现场公示。

2013年餐饮行业十大新政第八条:星级店火锅底须15分钟内上桌

今年9月,商务部发布《火锅店分等定级规定》并实施。该项规定将火锅店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规定要求,火锅店汤锅必须15分钟内上桌,菜品必须20分钟内上桌。

2013年餐饮行业十大新政第九条:工商向“霸王条款”亮剑

12月9日,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六种不公平格式条款,这6种霸王条款分别是,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限包间最低消费;减少订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丢物责任自负;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

2013年餐饮行业十大新政第十条:《餐饮业管理办法》通过审议

12月9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主持召开第10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餐饮业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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